总  编  室

    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批示精神、制订全市广播电视宣传的规划、方案;负责全市重大宣传的规划、组织、检查,指导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工作;负责审查和报批用于广播电视播出的进口音像制品;研究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的改革。组织开展市台广播电视新闻、专题、广告等节目的播音和主持任务,负责市台广播电视节目的设置和调整;编排、汇总市台广播电视节目及交接工作,登记稿件、稿酬发放,组织和安排电视剧的片源和播放,负责全市电视台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管理;自办栏目、电视频道前端播出和信号监听、监视;自办电视频道节目审查;把关 。

  新  闻  部     负责《海林新闻》节目的安排、采访、前期制作工作,每期《海林新闻》的稿件数不能低于8条;每月在牡丹江电视台的上稿量必须进入全市各兄弟单位前三名;每月在黑龙江电视台的上稿量必须进入全省各市县前十名;全年在中央电视台播出新闻7条以上。
  制作播出部     负责全台各类自办节目编辑制作,负责《海林新闻》《周末》《朝语要闻》等制作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和其他单位联系的专题片的策划、拍摄、制作工作。负责和有关部室搞好大型活动、现场直播、录制工作;三套自办节目的正常播出、播出信号的监听、监视;及频道的包装、负责全台采、编、播办公网络化、自动化的组建、及设备的保养与维护工作。 负责海林电视台官方网站的编辑,制作,维护等工作。
  专题文艺部     负责《林海采风》、《金曲传情》、《市民论坛》、《健康指南》、等自办栏目的策划、拍摄、制作工作;负责指导联办单位办好联办栏目;负责电视台安排的和其他单位联系的专题片的策划、拍摄、制作工作。
  广  告  部 主要负责广告联系、洽谈、工作。
  外  宣  部 负责全台各条战线新闻的对外宣传;上传稿件;工作。
       常用网站                  百度搜索                常用网站

                                 本台简介  联系我们  意见反馈   友情连接
                 版权所有:海林市电视台 承办单位:海林电视台 制作播出部 邮编:157100

                联系电话:0453-7330540  电子邮箱:hltv2008@126.com 网站技术支持:贾树涛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图片﹑专题﹑专栏﹑资料﹑均为海林电视台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