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批示精神、制订全市广播电视宣传的规划、方案;负责全市重大宣传的规划、组织、检查,指导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工作;负责审查和报批用于广播电视播出的进口音像制品;研究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的改革。组织开展市台广播电视新闻、专题、广告等节目的播音和主持任务,负责市台广播电视节目的设置和调整;编排、汇总市台广播电视节目及交接工作,登记稿件、稿酬发放,组织和安排电视剧的片源和播放,负责全市电视台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管理;自办栏目、电视频道前端播出和信号监听、监视;自办电视频道节目审查;把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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