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 公 指 南 |
|||||||
求职....持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或职称证复印件以及二寸照片一张,填写求职登记表,人才交 流部负责提供需求信息,并在一个工作日内把求职人员信息录入信息库,有效期限为一年。
单位招聘....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单位介绍信,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名片),填 写人才需求表,人才交流部负责向需求单位提供求职人才信息,有效期限为一年。
人事代理....委托单位向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委托管理部根据委托管理人员名册对 委托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审核无误后,与委托单位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一周 内办理完成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移交手续。
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由本人提出口头申请,经委托管理部审档无误后,与本人或代办人(须持 代办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签订《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协商表》,发《人理代理证》。
档案转递....单位须持介绍信,个人持《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协商表》及《人事代理证》,由委托 管理部负责套改档案工资,在一周内办理完档案转递手续。
档案借阅....借阅人员须出具单位介绍信,到档案室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借阅时间一般不超出一 周,如有特殊情况可办理续借手续。
职称申报....本人或委托单位提出申请,由委托管理部负责审核,材料齐全后报送人事局职称办 公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