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海林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5〕5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按照省、牡丹江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管理实施工作要求,统一组织编制我市所属行政备案事项清单,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备案管理制度。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海林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5年版)》予以公布,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是严格执行清单管理。各部门要将本部门行政备案事项按照数字化管理要求,统一纳入“黑龙江省权责清单标准化智能管理平台”,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确保清单的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
二是规范实施行政备案。备案实施机关要在省级、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实施规范的基础上,补充具体的办理时间、办理地点、咨询电话等服务信息,编制形成办事指南,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按照清单事项和办事指南实施行政备案,不得擅自增设备案事项、备案条件,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备案门槛,做到清单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便利化。
三是构建监管协同体系。各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逐项确定清单内事项的监管主体,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决杜绝“以备案代监管”“不备案不监管”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行政备案实施的监督和业务指导,严禁以备案之名行许可之实。
海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27日
来源:海林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撰稿:吴桐
校对:于浩
一审:于浩
二审:张丹
三审:潘大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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