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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08119日在海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海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单永军

各位代表:

我代表海林市人大常委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审议。

2007年的工作回顾

2007年是新一届市委实施“跨越发展”战略举措首战告捷之年。一年来,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市委四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以落实招商引资“一号工程”、“项目建设年”和“作风建设年”为主题;以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任务;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围绕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实施依法监督,审议决定重大事项;致力于推进民主政治与和谐社会建设,认真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有效地促进了“一府两院”的工作,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超常规追赶型跨越式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实施依法监督,促进“一府两院”工作

一年来,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依法监督这个主要职责,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了监督实效,保证了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执行,有效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开展法律监督,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围绕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了对政府贯彻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情况的视察监督,有力的保证和促进了该《条例》的贯彻落实;开展了对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情况的视察监督,促进了政府加强对药品质量及价格的管理与监督,切实维护了就医患者和医药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展了对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视察监督,有效促进了我市环境质量的提升。

开展工作监督,促进政府工作。围绕市委重点工作,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了对政府壮大民营经济的监督,有效的促进了政府打造全民创业平台,推进全民创新创业;开展了对政府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监督,提高了政府及各部门对创建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推进了政府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工作的进展;开展了对政府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监督,促进了政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集中力量抓好项目建设。

开展调查研究,积极谏言议政。按照市委“作风建设年”的总体要求,人大常委会各办在围绕常委会议题进行调查、视察的同时,还结合工作实际大下基层,分别对政府落实《全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形成报告,并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其审议意见为市政府所采纳,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二、严格依法办事,正确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审议属于职权范围内的,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从而,把市委重大决策、政府行为,转变为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自觉行动。

审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促进市域经济快速发展。围绕市委“总量倍增、位次前移、殷实和谐”的战略目标,加大了对政府2007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分别对我市2007年上半年和全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审议,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得到政府的认可,有力推动了市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审议通过《“五五”普法规划》,推进了依法治市进程。根据政府提请,听取审议了政府关于《“四五”普法》实施情况和《“五五”普法规划》的报告,并结合我市实际,作出了《关于批准“五五”规划的决议》,要求政府:“要切实增强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责任感、使命感,扎实做好《“五五”普法规划》工作,保证《“五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并依据法律规定,实施跟踪问效,有效推进了依法治市进程

三、强化人事监督,依法进行人事任免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强化人事监督,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

坚持任前考评制度,强化人事监督。对拟任干部坚持了任前民主测评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通过任前考评,增强了拟任干部的群众观念、法律意识,促进其坚持对党组织负责和对人民群众负责的统一。

依法进行人事任免。根据市政府的提请,依法对政府组成人员进行了人事任免。一年来,共任命政府组成人员30职,免去9职,增强了被任命干部由人大任命、受人大监督、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

四、切实做好代表工作,积极督办代表建议和群众来访

人大常委会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在国家权力机关中的主体作用,积极督办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推动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把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作为开展代表工作,组织代表活动,发挥代表作用的中心环节。坚持实施了《海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强了对乡(镇)人大工作的具体指导;实行了人大常委会领导包片和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办室联系乡镇人大责任制,定期深入各乡镇人大,有针对性地指导乡镇人大开展了代表“三查(察)”等监督活动,组织代表参政议政,有效的推动了代表依法履行职责。

认真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密切与代表的联系,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认真组织代表开展了以联系一个企事业单位、村屯或个体工商业户,全年为所在行政区域经济发展或人民群众做一件实事,全年至少提出一件质量较高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为主要内容的“三个一”活动,制定下发了《海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市、乡(镇)人大代表中开展“三个一”活动的通知》,确定了代表所联系的企业、个体工商业户、乡镇、村屯和选民,并在海林镇召开了试点推进会,有效推进了此项活动的开展;积极创造条件为代表参政议政搭建平台,先后组织邀请30余名代表参加了常委会组织的“三查(察)”监督活动,邀请20余名代表列席了人大常委会议,最大限度的调动了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积极督办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做好分类梳理和转办工作。对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收到的36件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人大常委会逐条进行了分类、梳理,并及时转交政府和有关部门办理。抓好落实,保证办理质量。通过采取听取审议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和有针对性的组织代表视察等方式,促进了政府更好地落实代表议案建议,使办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及时高效,得到群众满意、代表认可。

坚持疏导为主,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按照全国人大关于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坚持依法处访和人性化处访的理念;把理顺群众情绪,促进和谐稳定作为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积极改进办理方式,提高办结质量,最大程度的化解了矛盾。一年来,市人大共接待来信来访152件,其中信访50件,来访102件,全国人大交办13件,省人大交办5件,牡市人大交办2件,均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监督纠正了一些处理不当的案件,化解了社会矛盾,进一步密切了国家权力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

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作风建设年”为切入点,从加强理论学习、健全和完善制度建设入手,努力提高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

    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市委四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和《监督法》,努力掌握其精神实质和基本原则。同时,针对不同审议议题系统地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了省人大召开的贯彻实施《监督法》理论研讨会,由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撰写的《关于严格履行监督程序,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探讨》等文章获三等奖,并分别在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页和北京人大网页发表。

建全和完善制度,规范机关管理。把健全和完善制度建设,作为提高人大常委会工作效率、提升人大常委会工作水平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规范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议事程序和行为准则;健全完善了人大机关车辆管理、财务管理和创建节约型机关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人大常委会机关日常管理步入规范化轨道。

加强廉政勤政和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增强干部活力。坚持树立以人为本、监督为民、勤政为民的理念,严格按照市委关于党风和廉政勤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及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创造有利于弘扬正气、激励实干、善于思考创新的良好氛围,加强了机关后备干部培养工作,增强了干部工作活力。

六、全面完成市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人大常委会坚持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统一,高质量的完成了市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市委实施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和“项目建设年”的总体部署,市人大广开渠道,积极进行招商,共实现招商引资5000万元,圆满完成了市委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包镇工作做到了督促到位、指导到位,并积极协助横道镇党委全力抓好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包村工作坚持定期深入所包村屯听取新农村建设情况,研究帮建计划,确定发展思路,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经过努力,共为所包村办理7件实事,协调资金31.3万元;人大常委会机关包扶的欣成木业,圆满完成税收任务。

过去的一年,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要求及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和不足,一是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开展的工作监督还不够,监督重点还不够突出监督实效还有待于加强;二是对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的政治制度及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还不够;三是代表作用的发挥还不够平衡;四是常委会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2008年主要工作

2008年是加快海林振兴崛起打牢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实施依法监督;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审议决定重大事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围绕贴近经济生活实际、贴近人民群众需要,体贴民情,关注民生;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实施“二分之一”工作法,发挥人大的特点和优势。为促进我市全面提速升级、实现追赶跨越作出积极贡献。

、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不断增强依法监督实效

围绕市委实施“推进海林加速提速、全面提升、跨越发展和坚持‘项目建设年’、‘作风建设年’主题不动摇”的战略举措,坚持以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不断增强依法监督实效;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在依法监督的同时,积极支持政府工作,支持政府依法行政、“两院”公正司法,促进海林全面提升、跨越发展。开展对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情况的视察监督。最大限度的防御、减轻洪涝灾害;减少火灾危害,切实维护公共安全;不断提高我市体育运动水平。监督政府及审计部门开展好同级财政审计,就审计发现的问题,监督政府抓好整改落实。

围绕市委关于“全力抓好三农工作,在建设新农村上打造新亮点”的部署,采取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的形式,对政府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监督,促进政府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提升我市新农村建设水平;围绕市委关于“全面加强社会管理”的部署,对“两院”及政府公安部门依法办案的情况进行检查,促进“两院”及政府公安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情况进行视察,促进其及时、正确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围绕市委关于“打造城市人文精神,丰富城市文化内涵”的部署,开展对政府贯彻实施《黑龙江省文物管理条例》情况的视察,促进政府加强对全市文物的保护和管理。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人大常委会将按照《监督法》的规定,采取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形式实施监督

二、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围绕市委关于“总量倍增,位次前移,殷实和谐”的工作重心,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并通过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决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针对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海林市2008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的决议》,开展对市政府半年和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调查、审议,保证预算的执行和计划的完成。

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对政府提请的有关重大事项进行审议,依法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等重大事项,根据需要适时作出相应的决议或决定,并督促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

 

三、实施人事监督,依法进行人事任免

按照市委关于“创建发展型班子”的要求,人大常委会按照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的原则,积极探索干部人事监督的有效机制,激励先进督促后进,进一步加强人事监督和任免工作。

搞好任前监督,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对拟任干部坚持任前测评、民主评议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制度,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对由人大任免的“两院”法职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促进“两院”法职人员学法、用法、秉公执法。

     贯彻执行《监督法》,加大人事监督力度。按照《监督法》关于“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和“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的有关规定,人大常委会将依法按程序审议、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撤职案。

四、紧紧依靠代表,注重发挥代表作用,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

按照市委关于“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凝聚跨越发展合力”的要求,人大常委会将从紧紧依靠代表,注重发挥代表作用,进一步作好代表工作入手,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坚持以保障代表知情权,规范和加强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为重点,认真研究制定《海林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度代表活动计划》,推动代表活动健康、有序开展。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参加执法检查、视察等活动,不断丰富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内容,提高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质量。认真组织“三级”人大代表开展好以联系一个企事业单位、村屯或个体工商业户,全年为所在行政区域经济发展或人民群众做一件实事,全年至少提出一件质量较高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等“三个一”为主要内容的代表活动;组织代表积极投身于市域经济建设,引领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在实施“全民创新创业”工程中发挥作用,有所作为。

五、积极督办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围绕市委关于“更加注重改善民生,在构建和谐海林上实施新举措”的部署,加强对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交办、督办工作,及时听取办理情况报告,提高代表满意率。同时要把代表视察活动与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结合起来,促进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落实

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强化信访事项转办交办与落实机制,加强对信访动态的综合分析,对重要案件实施跟踪监督,确保来信来访有回音、有交待,切实维护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人大常委会及机关的自身建设,凝心聚力抓好招商引资“一号工程”

坚定不移的贯彻实施市委“作风建设年”“高效、落实”的主题,全面加强人大常委会及机关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

按照市委关于“创建发展型班子”的要求,加强思想理论建设,提高依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市委四届四次全会报告,注重把握精髓,领会实质;紧紧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这一根本任务,加强对《宪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和《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研究,加强人大常委会及机关的思想理论建设,进一步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理论水平、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按照市委关于“提升干部整体素质”的要求,加强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人大常委会机关服务质量。坚持不懈地抓好人大常委会机关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勤政廉政建设,推进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人大干部队伍,把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成为学习型、创新型、效能型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按照市委关于“狠抓作风建设,切实增强执行力”和“坚持一线工作法”的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创新人大常委会工作。围绕常委会的工作计划,审议议题,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办、室,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确定调研题目,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为开好常委会会议,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奠定基础。

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市委关于“实施二分之一工作法”的要求,全面完成市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全身心投入于“项目建设年”实践;集中人力、财力和精力,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联系面广的特点和优势,重点突破,打好招商引资“一号工程”战役;脚踏实地抓好包企、包乡镇、包村、包村牵头和包扶贫困户等项工作。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既充满了生机和希望,又面临着艰巨而繁重的任务。让我们在市委的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团结一致、扎实工作,为实现海林追赶跨越、加快海林振兴崛起、“共同谱写海林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资料来源:海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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