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海林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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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席:李艳秋
   副主席:关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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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妇联是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的全市各族各界妇女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支柱之一.其主要职能是:
  
          一、根据党的中心任务,指导全市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
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二、调查研究全市各阶层妇女儿童的情况、问题、提出建议,及时向市委和市政府反映。
          三、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妇女的“双学双比”活动及城镇妇女的“巾帼建功”活动;组织、动员全市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四、指导全市各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全市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表彰全市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全市妇女素质,促进女性人才成长。
          五、代表全市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
民主监督;参与研究制订有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六、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我市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七、建立与我市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巩固妇女的大团结;发展我市同全国和世界各国妇女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加强合作。
          八、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扩大横向联谊,提高妇联专职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妇联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妇女人才的推荐工作,把妇联建成培养输送女干部的基地。
          九、承担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单位地址海林市市政府院内

联系电话:(0453)8182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