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海林市奥运会期间消防安全保卫方案
※海林市2008年奥运会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实施方案 ※公告 ※海林市公安局消防科2008年消防监督抽查计划 ※海林市公安局消防科2008年上半年消防监督抽查计划 ※2008年上半年度消防监督抽查方案 ※2008年度消防监督抽查方案 海林市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林市消防大队冬防期间消防监督检查方案 ※海林市公安局消防科“决胜十月”消防监督执法错时工作实施方案
※海林市消防大队“决胜十月”消防监督检查方案
※海林大队行政许可登记表
1、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接待服务对象,真正做到说话和气,办事公道。2、严格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和省消防总队《十条禁令》,严禁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严禁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或者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单位。3、全面实行《首问负责制》,接待前来报警、求助、咨询、投诉和申请等消防业务的第一人为责任人,对群众前来办理的业务范围负责到底,属于职责范围的,按照程序予以办理,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负责联系相关人员,直到有人接待为止。……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