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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广播电视局简介

 

海林市广播电视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视事业的职能部门。
  广播电视局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闻宣传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把握好舆论导向,指导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工作,对广播电视节目审查把关。

2、组织和指导全市性的广播电视宣传,制定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规划,促进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和繁荣。

3、协调、指导全市广播电视业的改革,研究和分析广播电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4、建立和健全广播电视事业的有关制度、标准,并依法监督检查执行,协调审查乡镇广播电视事业建设方面事项。

5、审核、申报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建立和撤消,指配广播电视频率和规定发射功率。

6、根据国家和广电部有关规定,管理音像资料,负责广播电视播出的进口音像制品内容的审查和报批及录像带邮寄检查工作。

7、指导和协调全市广播电视系统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利用。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资料来源:海林市广播电视事业局
制作:海林市政府自动化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