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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海林市林海路,前进街48号。
单位电话:7235004
邮编:157100

  办事程序

为有效发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作用,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两个文明建设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制定公开化办公制度。 

(一) 公开化办公目标 

1、 公正。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本着对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热情接待来局办事的每一个人,依法 公正处理每一件事。

2、 高效。对即日能办的事项,不拖沓、不推诿,当日事当日办。对需要批复的事项,要一次告之手续是否齐备,能否 办理。对符合条件的,要在规定期内批复和办理。对不能办理的,要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3、 廉洁。全局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得借工作之便接受任何单位及个人的以任何形式赠送的礼金、礼品或宴请,不得参加妨碍公务和形象的公款消费活动。 

4、 文明。实行文明服务、文明用语、文明着装、礼貌待人、举止文雅。严格执行国家公务员各项行为规范。 

(二) 公开化办公方式 

1、 公开工作身份。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在办公桌上摆放桌卡、胸前挂胸卡,公开姓名、职务和所在科室。 

2、 公开工作程序。局内各窗口岗位科室,要将办事程序、时限及具体要求公开、便于公众监督。 

3、 公开工作职责。各办(室)均实行岗位责任制公开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及责任者。 

4、 公开工作电话。为方便外来办事人员,局内各科室电 话全部实行对外公开。 

(三) 保障措施 

局党支部对本公开制度全面负责。实行违制追究,对上述公开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违制责任。 

1、 在执行审批公务中,对手续完备、证件齐全、符合政策、符合条件而不予受理、批复的; 

2、 未按规定期限予以办理的; 

3、 审核材料不认真,履行公务有差错的; 

4、 执行公务态度差、影响部门形象的。 

对违对违制人员,我局将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若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给外来办事者造成不便,要公开赔礼道歉,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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