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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海林市林海路,前进街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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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57100

  公开承诺

海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公开承诺

为了更好地为全市企业和职工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海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推行首问责任,凡属职责范围内的,给予耐心解答;不属职责范围或对所问事项不清楚的,要主动告知问讯者应去的部门、地点及电话。

(二)提高办事效率,实行办结时限。凡办理职工退休手续及社会保险登记、申报、核定、转移、待遇审批手续的企业和职工,只要资料齐全,保证随到随办;企业职工工伤认定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劳动争议仲裁一般案件自开庭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结案。对资料不全或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将申办行政许可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办理程序一次性告知申办对象。

(三)严格按政策规定履行审批程式序,规范收费行为,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按下限收费。

(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执法、检查等行为,不得有重复和交叉检查行为发生,杜绝以检查为名索拿卡要。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执法人员追究纪律责任,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坚决辞退,分管领导与主要领导引咎辞职。对于违法违规的相对人,以教育整改为主,原则上不予处罚。但对违法情节严重,确需处罚且规定了处罚幅度的,取低限不取高限。

(五)坚持政务公开。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对扯皮推诿、不按时限办结的,企业和职工群众有权提出意见,或直接向局长反映投诉。

(六)按月及时足额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

投诉举报电话:818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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