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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针对农业执法单位多、力量分散、责任不清、效能低下等问题,2004年1月13日经海林市编制委员会研究决定,下发了《海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海编发〔2004〕2号文件,成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科级建制,核定财政全额拨款编制24名,其中行政编制23名,工勤人员1名,内设3个职能股(室)即:办公室、综合执法股、执法监察股,两个执法大队即:渔政管理执法队和农资市场、农经、耕地保护管理执法大队,负责辖区范围内的渔政管理及渔业、农药、种子、化肥、农村审计、植物检疫、农民负担、农业环保、耕地保养、绿色食品等十项检查、处罚权。2004年12月27日根据书记办公会议要求和海编发〔2004〕39号文件精神,经海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下发了《关于海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外挂海林市渔政管理站牌子暨组建乡镇渔政站的通知》海编发〔2004〕50号文件,决定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外挂海林市渔政管理站牌子(一套人马二块牌子),组建了三道河子渔政站、二道河子渔政站、柴河渔政站,主要负责辖区范围内渔政管理及渔业处罚权。2005年初,经黑龙江渔业船舶检验局对海林市渔业船舶检验站进行了认可审验,批准对外业务名称为黑龙江渔业船舶检验局海林检验站,负责辖区内的渔业船舶监督检验工作。
通过执法机构的成立,整合了执法职能,配齐了执法人员,完善了农业执法体系,执法责任更加明确,工作效率、办案质量、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意识明显提高,综合执法效果显著,为海林市开展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创建活动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为构建社会主义合谐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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