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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承诺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廉政建设,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服务质量,接受社会监督,特制定公开承诺制度。
一、严把公务员“入口”关,做到录用计划、条件、考试考核结果全部公开。
二、各类工资审批事项,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办完审批(答复)手续;离退休报批材料齐全,当日办完审批手续(组织部审核档案的,三日内办完审批手续)。
三、高、中级职称呈报与审批按上级规定时限完成;条件、时限、结果全部公开。
四、奖励事项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办完审批手续;由上级部门审批的奖励事项,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办完呈报手续。
五、流动人员调配手续七日内办完。流动人员办理辞职、档案挂靠、流动人员求职登记,证件齐全,当日办结,当日入库;毕业生见习期转正定级手续,当日办结。
六、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三个一”制度,编委会(编委办)议定事项五日内办完手续。
七、实行挂牌上岗、文明服务、公开化办公,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二问终结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信访接待制和效能建设工作责任制,争做机关工作的表率。
八、严格遵守“八不”、“八在”行为准则和“六条禁令”,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人事编制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