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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办(室)工作职责
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含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市直部门和乡镇职能配置的协调、调整工作;负责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审核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及乡镇党政群机关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负责拟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审核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改革方案、机构设立、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负责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工作;负责设立市委、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审核、管理工作;审核并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监督检查各部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全局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有关文件起草、政务信息综合、重要会议组织、公共关系、文电处理、秘书事务、公共档案、机关文书、保密工作、财务管理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党支部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计划生育、人事信访和人事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综合办理工作;负责局家属楼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局领导做好包村、扶贫和招商引资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政策、法规,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录用调配办公室(市军转安置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实施《公务员法》及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职位分类、职务升降、职务任免、交流、竞争上岗、回避等工作;负责制定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录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干部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的管理和鉴证工作;负责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负责承办市政府组成人员、市政府各部门副职人事任免的提请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市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奖励、培训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奖励工作;负责以市政府以上名誉奖励、表彰的审核工作;负责市行政学校的管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市退休干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指导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伤残等级评定和因病进行医务劳动鉴定的工作;负责财政供养人员统一支付工资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计划的调控和工资基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福利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职务聘任和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宏观管理、执业资格推行、资格考试等工作;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批和中级以上职务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国外智力引进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学科(专业)带头人的选拔和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和牡市政府特殊津贴、省长特别奖、省重大科技效益奖的选拔、考核和推荐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工资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职务升降、奖惩、正常升级等工资和各项津贴、补贴调整工作;负责年度国家公务员工资和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事业单位津贴搞活管理办法;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执行情况的检查指导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的拟定和组织实施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市人才技术交流服务中心(人才市场)工作职责
负责实施国家、省、市制定的人才流动、人事代理各项政策和规定,规范人才市场建设;负责制定全市人才资源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人才引进、交流工作;负责人事代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人才开发培训、公务员录用考前培训、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人才信息网络规划管理,人才信息库储存、利用与开发,人才需求信息发布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