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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法 简 报

 

第一期

海林市司法局办公室编              2007年5月11日 


 

为农民工搭建起一处法律服务的平台

 

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农民工的维权工作,为农民工提供高效、便捷、及时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海林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海林市农村劳动力转移领导小组联合设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
 
  511日,海林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成立,为农民工搭建起了一处法律服务的平台。农民工只要出示相关材料就可以到工作站,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得到法律援助,并且可以简化程序,优先办理;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不需审查其经济条件直接受理;工作站除了为农民工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免费代书外,在为农民工代理非援助案件时也将减免不少于35%的律师代理费,帮助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
    揭牌仪式结束后,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了《法律援助条例》宣传资料,并有律师现场解答法律咨询、代书,吸引了一些群众前来,律师耐心地接受了他们的咨询,并作了细致的解答,直至他们满意为止。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成立,将为我市的农民工提供无障碍的法律帮助和服务。

 


资料来源:海林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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