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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办事程序: 

申请→ 现场堪察查明核定用水量→ 交纳水资源费 办理取水许可证

打井申请: 

填写申请报告团现场堪察→  水质化验室→ 符合条件审批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流程 

申请→ 登记→ 编制→ 报审→ 审查审批发证→ 监督检查→ 验收

河道采砂办事流程 

从事河道采砂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事先向当地河道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申报开采品种、开采量、开采区域及深度、作业方式、开采时间、运输路线、弃料处理、安全作业、度汛措施等开采计划,由当地河道主管机关批准,发放河道采砂准采证,签订采砂合同后,方可开采。


资料来源:海林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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