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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承诺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市水务局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如下:

1、创建良好的服务环境。全面落实“六项制度”、“八不八在”、“首问负责”、“一次性办结”等制度。在职责范围内,办理城乡涉水事项,办公人员要主动热情,不设关卡,不超时限,讲效率、保质量,争做服务型、帮助型的政府职能部门。

2、创建规范的法治环境。依法行政、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以罚代法,不违规执法,推进水务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3、创建重信守诺的信用环境。公开水务服务部门的职能、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和审批环节;公开水行政事业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不折不扣地执行市委、市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各项优惠政策。

4、创建高效的勤政廉政环境。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职能抓大事、办实事。2006年重点完成争取国家黑土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海林项目区)。实施“两河一湖”治理工程,完成治理面积4.2千公顷。完成斗银河植物护岸6000米,海浪河插柳面积50公顷。争取国家“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争取投资70万元,解决8个村屯饮水安全问题。争取投资续建海林旱田节水灌溉示范工程,灌溉面积1000亩。争取其它小型农田水利投资100万元,用于重点农田水利工程的维修改造。

5、坚持违诺必究。对以上承诺如出现违诺现象,对直接经办人、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实行三级责任追究。首次违诺,直接责任人待岗培训,责任领导黄牌警告,连续两次的分别给予辞退和免职。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7235743 7223592


资料来源:海林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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