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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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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
海林市市政管理站,位于海林镇和平街金山路,科级建制,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0名,领导职数3人。内设办公室、市政工程股、市政管理股、路灯管理股四个股室,担负着对市政建设工程的质量监察与管理、竣工验收工作,同时负责全市城市道路、广场、停车场、桥涵和照明灯的管理、养护与维修工作。近年来,市管理站在市委、市政府及建设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先后被建设部、国家统计局、海林市人民政府授予全国首次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普查先进单位和精神文明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被建设局党委授予先进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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