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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范围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移民工作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完成移民安置工作任务。
2、负责库区移民生产开发和后期移民生产、生活的扶持工作。
3、负责编制、下达和落实库区移民生产开发、扶持年度计划及长远规划。
4、负责协调和争取库区移民生产开发扶持资金。
5、负责移民后期生产开发、扶持资金的使用、管理及审计、监督工作。
6、负责移民迁建过程中各项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7、负责移民信访工作,认真处理好移民来信来访,确保移民区社会稳定。
8、负责移民工程投资的年度决算和最终决算。
9、负责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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