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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政府采购中心是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市政府委托办理政府采购事宜。
1、政府采购中心主要职责:
①、贯彻执行国家、省、牡丹江市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协同有关部门拟定我市政府采购制度、规定,操作规程和程序并组织实施。
②、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财政预算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财政性资金的集中采购工作,包括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
③、负责依法组织签订有关政府采购合同,监督检查合同的执行和履约验收。
④、负责供应商资格审查,建立对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违规、违约、违纪等情况的记录制度。
⑤、负责开展政府采购统计及效益评估,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信息数据库,搞好政府采购文件,资料档案管理。
⑥、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负责政府采购宣传等工作,负责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政府采购统计信息。
⑦、负责集中采购人员业务培训和教育,负责对采购人员的考核,奖励等。
⑧、承办政府采购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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