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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信息
第34期 海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0月08日
海林市长李伟林对公安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打防结合。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违法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建立长效机制,在对违法犯罪保持长期、有力打击的同时,强化各项防范手段,扎实推进平安海林建设。二要确保稳定。加大治安、消防、交通管理力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认真排查不稳定因素,确保社会秩序稳定。三要从严治警。要从提高干警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身体素质入手,以“三基”工作为切入点,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切实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打造领导得力、队伍精干、措施管用、行动快捷的公安队伍。四要从优待警。警力、物资、经费要向刑侦、派出所等基层实战部门倾斜,对一线干警要从政策、待遇等各个方面给予支持,保障警务活动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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