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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信息
第16期 海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0月24日
海林市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抢抓“两棚一草”改造机遇,海林市多措并举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一是制定改造规划。在深入调查摸底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统一的改造规划,规划一片拆迁一片,拆迁一片建设一片。二是出台鼓励政策。制定优惠政策,明确资金、土地使用、城市配套费、各项税费及手续办理等扶持鼓励政策,加快改造步伐。三是建立廉租住房配建制度。房地产开发必须按照实际开发面积的1%无偿配建廉租房(建设标准为50平方米/户),由政府统一管理和分配。 2008年,海林市多方筹集,共同投入资金9.5亿元,启动了12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户达3000户,面积2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年底将竣工40万平方米。同时,采取发放租金补贴形式解决1260户困难家庭住房问题,采取实物配租形式使40户“双困”家庭实现住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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