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朝鲜族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

     

政府办研究室

2007824

我市是朝鲜族居民相对聚集的地区。长期以来,朝鲜族干部群众在推动全市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摸清全市朝鲜族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找准存在的问题,推动民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政府办研究室按照市委“三个走出去”的要求,深入市民宗局和海南乡、海林镇,通过走访、座谈、查找资料等形式,对我市朝鲜民族经济社会情况进行了调研,并提出了建议和意见,供领导参考。

一、基本情况

1、人口情况。我市共有朝、满、蒙、回等27个少数民族,共5.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2%;其中朝鲜族人口3.2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7%。朝鲜族人口主要分布在新安镇、海南乡两个朝鲜民族乡(镇)和海林镇,共22个朝鲜族村。

2、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利用朝鲜族居民与韩国的亲缘关系发展对韩劳务经济,是我市民族经济的突出特色。自1990年以来,许多朝鲜族居民通过中介机构、民间探亲等渠道,走出国门赴韩务工,目前全市已累计向韩国输出劳务2万余人次,其中在韩常住人口年均6000人左右,年收入可达3亿元。随着赴韩务工人员增多,土地流转,农村富余土地逐渐集中到少数种植能手中,促进了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发展。同时,市政府出台优惠政策,鼓励部分外出人员归国后投资创业,现有150多名赴韩务工归国人员创办了各种经济实体。民族教育、卫生、文化长足发展,市域内现有朝鲜族完全中学1所、朝鲜族小学5所,共有在校生1420名;朝鲜族幼儿园3所,有幼儿240多名;朝鲜民族医院1所;朝鲜族文化馆1个。

4、民族干部情况。全市6260名干部中有少数民族干部770人,占全市干部总数的12.3%。科级以上少数民族干部81人(含处级干部1人),占全市科级以上干部总数645人的12.4%。

二、我市推进民族工作的具体做法

历届市领导高度重视民族工作,通过制定出台优惠政策,发展民族经济、培养民族干部等有效措施,加快推动市域朝鲜民族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特别是省委21号、牡市委6号关于加强民族工作文件出台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海林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并将民族工作纳入了全市“十一·五”发展规划。总结几年来的经验和做法,突出体现在四个方面。

1、社会事业方面。市财政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每年坚持拿出10万元民族教育专项经费支持朝鲜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并通过向上争取、动员企业和个人赞助、境外捐款等方式筹集教育资金,努力改善办学条件。目前,全市已初步形成幼儿教育、义务教育及非义务教育三个层次完整的朝鲜民族教育体系,朝鲜民族学校达到6所,朝中、朝小两个学校均已建成语音室、微机室、电教室,达到了现代化教学标准。朝鲜族教师176人,朝中高考升学率始终保持在80%以上。学校规模和教育质量显著提升,朝中学生2002、2003年分别获得牡丹江地区高考文、理科状元,2004年获得全省文科状元。为加强朝鲜民族镇村卫生院所建设,相继开设了朝鲜民族医院和两个民族乡镇卫生院,并在22个朝鲜民族村全部设立了卫生所,满足了朝鲜民族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民族体育、文艺等活动,每年举行一次全市少数民族运动会、一次全市朝鲜族干部及家属庆“三·八”妇女节庆祝活动,两年举办一次文艺汇演,并不定期的开展少数民族球类、棋类、舞蹈比赛。恢复启用了朝鲜族文化馆。朝鲜族实验小学艺术团代表我省参加了全国一至五届少数民族少儿艺术节,连续五次获得金奖。

2、经济发展方面。与韩国洪城郡合作发展生态农业,引进的稻田养鸭项目在海林镇新合村试点取得成功,水稻每垧可增产4000多斤,增效6000多元。借助海林独具特色的民俗风情和旅游资源,将新安朝鲜族镇定位为民俗旅游镇,整建制包装和开发,吸引归国人员投资创办集养鱼、果树、绿色蔬菜、笨鸡、猪、狗为一体的观光旅游项目,作为试点的西安朝鲜族村现已初具规模。开发朝鲜民族特色风味餐饮,2001年,在海林镇新合村建设了朝鲜民俗风味一条街,并成立了美食餐饮协会,已发展会员餐馆15家。加大对韩劳务输出力度,为解决出国务工小额贷款问题,协调市工商银行、市信用社研究制定了对即将赴韩务工人员以房产等物品为抵押或由2名以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担保的办法,发放小额贷款,有效缓解了部分外出务工人员资金困难。同时,鼓励外出务工归国人员二次创业,2002年出台了《归国人员投资兴业优惠政策暂行办法》,对归国人员新创办的经济实体,经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审核合格、市工商局备案后可试经营一年,不收取任何税费,一年后补办相关手续,三年内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全部返还企业。同时,建立项目库,储备了风险小、成功率高的项目,供归国创业人员选择。2006年,将3个朝鲜族村列入11个省级新农村示范村,分别确定了民俗旅游、特色农业、民族民营经济产业的发展方向。2007年6月,新安镇西安村被省民委确定为首批全省少数民族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成为我市民族地区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领头雁和排头兵。

3、对韩招商方面。为推进市域经济发展,在充分利用与韩国亲缘、地缘关系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对韩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先后多次组织经贸团赴韩国推介招商,并成立了全省县级市中第一家驻韩招商办事处,选派1名朝鲜族干部常年驻韩国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聘请了韩国在海林的商人作为招商顾问,利用朝鲜族经济文化发展交流协会及省朝文报社,帮助联系韩国企业家及国内民族企业家来海林兴业投资。同时,经过多次协调,开通了牡丹江至韩国首尔国际航线,并与韩国蔚州郡、洪城郡、九里市建立了友好城市关系。落户海林11年的韩国独资企业世元首饰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值达到2600万元,提供劳动就业岗位1500个,现已成为亚洲最大的人工宝石厂之一,今年在开发区又投资2000万元新建世纪珠宝首饰制品有限公司,今年10月有望建成并投入运营。

4、干部培养和使用方面。市委、市政府将教育培养民族干部作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实现民族融合、民族团结的一项重要工作紧紧抓在手上。一是从培训入手,将民族干部培训纳入全市总体规划,采取自身培训、外出培训与挂职锻炼相结合方式,定期举办民族干部培训班,全面提高民族干部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目前,已经对全市村级少数民族干部进行了一遍轮训,培训覆盖率达到98%。二是结合朝鲜民族工作实际需要调配民族干部。按照省、牡丹江市关于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相关规定,要求将市级班子、朝鲜民族乡镇班子、与朝鲜民族工作关系密切部门班子的民族干部配备到位。全市106个科级单位中,有48个单位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与朝鲜民族工作密切的人大、政协、组织、宣传、信访、农业、文化、教育等相关部门全部配备了民族干部。2004年公开选拔市直部门领导干部时,有4名民族干部进入了领导班子,其中3人担任了部门一把手。三是建立了少数民族后备干部“人才库”,按照专业对后备干部进行分类,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优化了朝鲜民族后备干部专业结构和知识结构。同时,强化民族后备干部实践能力,选派和抽调素质高、能力强的民族后备干部到信访、组织、经济等重要部门挂职锻炼。几年来,市委共提拔任用少数民族后备干部26名,有效促进了民族政策落实,为振兴朝鲜民族经济、增进民族关系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民族地区公共基础设施改造和社会事业发展投入不足。作为朝鲜民族散杂居住的地区,尽管每年能争取到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约40—60万元),但也只是杯水车薪,况且近年来省民委下摆资金的额度还在逐渐减少,远不能满足发展需要。

二是朝鲜民族干部缺乏和老龄化问题较为突出。由于我市朝鲜族群众赴韩、俄、日和沿海城市打工人数迅速增加,一些朝鲜族干部特别是村干部纷纷放弃工作岗位,加入到劳务输出和经商的行列,致使朝鲜民族干部数量减少、素质下降,在岗朝鲜民族干部年龄普遍偏高。随着沿海发达地区人才需求量的增大、待遇的提高,应届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回海林就业的也寥寥无几。同时,国家出台《公务员法》后,公务员逢进必考,而朝鲜族居民大都生活在民族聚集区域,多数从小接受朝鲜民族文字、语言教育,汉语基础和表达能力相对薄弱,致使招录朝鲜民族干部进入公务员队伍受到限制。

三是归国人员创业发展的积极性不高、氛围不浓。尽管我市采取了很多鼓励创业的办法和措施,但大多数赴韩务工归国人员文化程度不高,尤其是在韩国从事农业、建筑等行业的群众,接触经济环境简单、发展意识和理念更新较慢,存在“小富即安、小进即满”的思想,归国后依然满足现状,再创业的信心和动力不足。同时,我市制定的鼓励归国人员投资兴业的有关政策与国家工商部门2006年出台的新政策存在矛盾,不能很好的执行下去,使归国人员创业积极性受到影响,在外国学到的新知识、新经验也就不能很好的继承和发扬,或多或少地阻碍了朝鲜民族经济发展。此外,归国人员手中的大部分资金存放在银行或用于购置房产和消费(归国人员资金消费结构大致为:用于购置房产等不动产约占40%、用于存款约占30%、用于单纯消费约占20%,用于投资兴业约占10%),未能发挥增值作用。

四是朝鲜民族教育压力较大。朝鲜民族教育投入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民族教育师资结构不合理、知识更新慢,教学方法和手段相对落后,高中阶段部分学科教师严重短缺。由于我国发达地区朝鲜族教师缺乏、待遇高,使我市部分朝鲜族优秀教师被挖走,师资力量外流。同时,基于生源减少、教育网点配置不合理等原因,我市对朝鲜族幼儿、小学、中学进行了整合,整合后多数学校集中在市区,农村朝鲜族子女就学很不方便,有的干脆就近到汉族学校读书,导致朝鲜族学校学生总量呈下降趋势。同时,朝鲜族家庭教育薄弱,双亲在家、单亲在家、双亲在外的家庭各占三分之一左右,由于长辈在外无法对国内子女资金使用实行有效管理,加之学校、社区、村委会的能力、精力有限,无法提供全方位、全天候的照管,导致部分朝鲜族青少年疏于管教、流向社会,影响了孩子健康成长。

五是朝鲜民族区域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我市朝鲜族农民主要从事水稻种植。虽然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的种植经验,但是从种植、加工、销售等方面,还处于较为原始的经营阶段,大都是各自为战、独立耕种,目前个别民族乡镇、村正在进行联合生产模式的探索和实验,但还没有形成大规模的联合生产经营模式, 在抵御风险、开拓市场、产品深加工、创优品牌等方面受到制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种植户增产增收。

六是出国务工人员文化层次较低、技能水平不高。由于我市朝鲜族劳务输出渠道较多,尤其是民间形式输出基本不存在技能培训过程,即使中介公司组织培训也无法完全达到韩国实际要求,并且大都从事建筑、杂工等粗放工种,收入受到限制。同时,2007年韩国出台了新政策,2007年9月16日将对赴韩务工人员进行韩语能力考试,过关后方能到韩国工作,由于我市预赴韩人员文化水平普遍偏低,能通过者数量非常有限。此外,多数朝鲜族农民出国前将土地私下转包、转让、签定协议,“一免两补”政策出台后,涉及到国家补贴资金问题,极易造成上访隐患,应引起高度重视。

四、推进朝鲜民族工作的几点建议

1、资金投入方面。建议与朝鲜民族发展的各相关部门,积极与上级对口部门对接联系,努力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投入。同时,出台扶持政策,鼓励开辟多元化资金投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广泛吸纳民间团体、国内外基金协会、民族人士等各类资金。此外,采取一切可利用的市场化运营模式,加大朝鲜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速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改造,促进民族工作顺利开展。

2、干部使用方面。建议市委、市政府建立多渠道选拔民族干部的有效机制。首先,要在民族干部的选任方面从政策上给予倾斜。吸引、鼓励外地少数民族干部到我市工作,促进人才流动。其次,要进一步完善干部培养机制。以市委党校为载体,定期不定期开展民族后备干部综合培训,采取多种形式选拔民族干部,有计划的充实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并从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库”中抽调能力较强、素质较好、比较成熟的后备干部,按照类别派到全市各行业、各部门挂职锻炼,提高实践能力。第三,有计划的启用优秀干部,打破身份界限、城乡界限,对少数民族干部中德才兼备的拔尖人才破格提拔使用,有针对性地调整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结构。此外,积极探索少数民族干部录用方式方法,探索制定以民族文字、语言考录使用民族干部的特殊政策。

3、创业扶持方面。建议有关部门在不违背国家大政策的前提下,重新修订完善有关归国人员投资兴业优惠政策,进一步在办理各项手续、收取各项费用上给予减免和支持,让外出务工归国人员能够享受到最大优惠。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外出务工归国创业的成功典型,宣扬他们取得的成绩,并积极组织参观考察已归国人员创办的经济实体,增强归国人员的归属感和创业激情,促进广大归国人员投资兴业,建设家乡,从而实现资本增值。

4、民族教育方面。建议进一步加大朝鲜民族教育扶持力度。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责任,深入落实“以县为主”的民族教育管理体制,开辟政府、社会等多元化办学资金投入模式,拓宽民族教育资金筹集渠道。深化课程改革,增强师资力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探索在汉族学校开设朝鲜族学生班级,单独开设朝鲜语言科目。同时,加强学校硬件建设,使学校的教学设施满足新一轮课程改革的需要。此外,要充分调动学校、社会和家庭力量,探索加强朝鲜族青少年职业教育、特殊家庭教育的方式方法。

5、产业发展方面。建议相关部门组织朝鲜族种植户,按照地域划分成立专业协会,形成联合生产的小团体,调整民族乡镇、村农业产业结构,逐步扩大有机农业和特色农业种植范围和规模,形成集种植、管理、收割、加工、销售于一体的产业化发展模式。要广泛推广和应用电脑农业等科技含量高的新技术、新手段,由协会牵头,畅通销售渠道,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6、家庭管理方面。建议成立社区指导、社会参与、外出务工家庭成员主导的民族民间自管协会。建立外出务工人员档案,针对赴韩务工在家留守子女疏于管教、老人和家庭无人照管的问题,与其签定有偿服务协议,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实施和开展有益朝鲜族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种教育活动,规范他们的行为,引导他们参加适龄教育和职业教育。同时,采取有偿委托或义务帮助的服务方式,解决老人生活无人照顾的问题,消除外出务工人员后顾之忧。

7、土地流转方面。建议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土地流转方面的管理办法。在相关部门设立专职机构,负责监督管理土地流转工作。由村委会具体办理外出务工土地流转有关事宜,建立健全各项机制,定期检查监督,及时纠正出现的问题、化解各类矛盾,从根本上消除因土地流转产生的不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