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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大讨论情况汇报
2月27日上午我局召开了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快发展,如何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讨论会。全体班子成员、各股室主任(股长)、各司法所所长、公证处及律师事务所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进行了学习和传达,原文学习了市委书记马里同志的讲话,与会人员围绕马里同志“凝心聚力 真抓实干 开创加快海林振兴崛起的新局面”这一主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深刻的论述了司法行政工作在加快海林振兴崛起中应发挥的重要作用。领会了精神,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
2007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构建和谐海林这一总体目标,切实履行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项职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全面启动实施“五五”普法。普法对象普及率达90%以上,重点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我市依法治理工作的全面开展。(二)建立健全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发展壮大法律服务队伍。形成一个公证处、两个律师所,五个法律服务所的法律服务体系。人员整体素质有明显提升,业务数量和案件质量有明显提升,实现规范法律服务行为,确保司法公正的目的。(三)结合司法行政特点,完善法律顾问团,成立社区矫正中心和司法鉴定中心。法律顾问团为党政机关、重要企事业单位无偿提供法律服务面要达到80%;全面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建立机构、配置人员、确保社区矫正有效开展;规范司法鉴定机构成立司法医疗鉴定中心。(四)扩大海林市法律援助中心。扩大法律援助中心,面积达200平方米;人员数量要增加到8—10人。扩大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和质量,让弱势群体充分享受政府提供的“法律阳光”,维护其合法权益。(五)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和刑事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两个网络。建立乡(镇)、村两级调委会142个,培训人民调解员600人次;建立刑释解教工作站10个,安置基地3个。
为完成上述目标,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中心的作用,为我市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保证符合条件的公民都能获得优质的法律援助是我们的责任,也是我们的工作目标。我们要清楚地了解全市符合条件的困难公民数量及分布情况、法律援助需求状况等,要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开展工作,要充分体现便民利民原则,健全机构,配强人员,建立制度,制定目标。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的作用,为我市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进一步提高法律顾问团的认知度,整体提升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扩大服务对象和范围,增加业务数量,提高案件质量,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无偿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做到保驾护航。三是充分发挥法律宣传的职能作用,为我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担负起组织、协调、实施的责任。认真组织好“五五”普法的启动和实施。针对普法对象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把全市的各项工作都纳入到依法治理的轨道,为创建“平安海林”、“法治海林”打下坚实的基础。四是加强基层司法所的建设,提高整体功能,充分发挥化解民间纠纷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强司法所的办公用房、办公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司法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紧紧围绕乡镇社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推进调访一体化工作机制的落实,化解民间纠纷,开展法律宣传,维护社会稳定,真正发挥好民事调解的作用,筑牢“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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