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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口服务承诺制度


一、时间承诺:税收窗口各岗位实行为纳税人计时服务。

    1、办理税务登记手续齐全随到随办,从填表到发证7日内办完。

    2、办理变更税务登记5日内办完。

    3、办理停、废业手续从申请到注销7日内办完。

    4、办理缓交税款手续2日内办完。

    5、在纳税人填写正确的情况下,受理纳税申报每户最长不超过5分钟。

    6、在纳税人填写正确的情况下,审核缴款书每户最长不超过5分钟。

    7、受理现金缴税时打印完税证每户不超过15分钟,每百张人民币点钞时间不超过5分钟。

    8、对手续齐全的发售每一种发票不超过10分钟,办理车船使用税标志卡每户次不超过5分钟。

    以上各项如有超过时限的每户次扣发窗口征收员20元。

    二、质量承诺:要准确无误地完成每一笔业务,无故压票或办理各种手续出现错误,销售发票、印花税票出现错误,每一次扣发窗口征收员20元。对不按定额标准征收,随意降低定额的,除追补税款外,按每户次所降低税款额度一倍扣发奖金。

    三、手续费标准承诺:将征税窗口出售的发票工本费向纳税人公开,如有违价,按户次向纳税人赔偿20元。

    四、语言承诺:窗口征收人员一律使用文明用语,如有与纳税人争吵的,不论任何理由每次扣发当事人20元。

    五、政策咨询承诺:纳税人在征税窗口咨询税收政策或纳税有关程序规定,由第一位接待人员负责到底,当时不能解答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直至掌握正确答案,在三日内向纳税人答复,如有超过时限或解答错误造成后果的,扣发当事人20元。

 

 


制作单位:海林市人民政府自动化办公室  资料来源:海林市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