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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承诺


 
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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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农村信用社的服务质量,增强信合员工的服务意识,体现为客户服务的宗旨,增强服务工作的透明度,特向社会各界作如下承诺:

一、规范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秉承“诚信为本、服务至上、合作共赢、争创一流”的经营宗旨,弘扬“诚信、和谐、敬业、有为”的企业精神,培养敬业爱岗、团结协作工作作风,树立客户第一、服务第一、信誉第一思想;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严格遵守服务纪律。强化社会监督,对于社会监督员检查发现、群众举报反映的服务质量问题,保证及时受理,并于两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向客户反馈,最大限度满足广大客户对金融服务的需求。
    二、创新金融产品,完善服务功能。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依托先进科学技术,不断开发业务新品种;在推出通存通兑、全国电子汇兑、大额支付系统、代理保险、代发工资、教育储蓄等业务和公务员联保贷款、农村劳动力输出贷款、农副林产品加工联保贷款和小额农户贷款等十多项新业务的基础上,加大金融产品科技开发力度,形成传统业务、新型业务和开发业务相结合的金融产品科学布局,从不同层次满足广大金融客户对金融消费产品的需求,努力为社会提供完善的服务功能。
    三、优化金融环境,服务地方经济。明确“立足中小,面向大型,放眼长远”的市场定位,坚持"立足海林,服务三农,情系大众,文明办社"的服务宗旨,进一步强化贷款管理职能和服务功能,严格信贷管理,明确贷款审批权限与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推行以信用评级、授信贷款、台帐管理为主要内容的阳光式信贷管理模式,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简化信贷审批手续;主动选择好、优项目进行资金投放,依据市场变化,不断调整贷款投向;通过不断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完善各种服务功能,支持众多客户,实现资金、效益、规模多重增长。尽心尽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主任范子雁郑重承诺:认真践行上述服务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对海林市农村信用社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7221054

 
职能范围
组织机构
 
 
 

制作单位:海林市人民政府自动化办公室  资料来源:海林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