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范围

   海林市烟草专卖局(卷烟营销部)隶属于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总公司)和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实行烟草专卖局(总公司)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以烟草专卖局(公司)为主的领导体制以及局长(经理)负责制,逐级承担经济责任的管理体制。

  按照黑龙江省烟草行业经营体制改革的要求,二OO四年四月撤销海林市烟草公司,改设海林卷烟营销部,划归牡丹江烟草分公司管理。本局(营销部)是基层核算单位,实行报帐制管理,具体安排落实上级公司下达的计划,主要从事卷烟批发的经营活动。不断改善经营,降低经营流通费用,提高经济效益;搞好市场调查,加强市场管理,保证市场供应,搞活流通,扩大销售;搞好卷烟零售网点合理布局和卷烟商品配送工作;抓好职工教育工作,确保完成上级公司布置的各项任务。

烟草专卖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查处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章、违法活动,维护烟草行业经营秩序;做好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登记、审查、核(换)发与卷烟零售户的管理工作。

按照我国现行的管理体制,烟草专卖局(公司)是集卷烟批发、调拨及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于一体的政企合一的单位。

 

                  制 作 单 位:       海林市人民政府自动化办公室         资料来源:海林市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