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23 08:39:27

首 页

信 息

重大事项

领导讲话

公 告

法律法规

监管数据

联席会议

                

           

    牡丹江银监分局海林监管办事处作为银监会的派出机构,将根据银监会、黑龙江省银监局、牡丹江银监分局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与时俱进,转变观念,开拓创新,以监管促发展,以监管保稳定,以监管求创新,以监管讲服务。 海林监管办事处将通过“审慎有效监管、宣传教育和相关信息披露,努力实现保护广大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的利益;增进市场信心;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产品、服务和相应风险的识别和了解;减少金融犯罪、维护金融稳定;”等四个监管目标,在监管理念、制度、方式、技术、手段等方面有所规划,有所创新,稳步推进金融监管专业化、现代化和规范化。 海林监管办事处全体干部职工将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和中共海林市委有关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要求,廉洁奉公,公正执法,主动接受各银行机构和社会监督。积极配合地方政府的工作,为海林市金融安全、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

地址:海林市子荣街 

主任:郝 波     联系电话:0453-7224516

         传真电话:0453-7320004

工作职责

    负责海林市的农村信用社合作存款类机构、有关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邮政储蓄等机构的现场检查工作和非现场监管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海林市有关金融风险的信息并向上级机构报告;依法查处金融违法违规行为。

监管工作目的

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保护广大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益;   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增进市场信心;   通过宣传教育工作和相关信息披露,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的了解;   努力减少金融犯罪

监管工作标准

良好监管要促进金融稳定和金融创新共同发展;要努力提升我国金融业在国际金融服务中的竞争力;对各类监管设限要科学、合理,有所为,有所不为,减少一切不必要的限制;鼓励公平竞争、反对无序竞争; 对监管者和被监管者都要实施严格、明确的问责制; 要高效、节约地使用一切监管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