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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政办发〔2003〕29 号
关于加快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落实十六大报告中提出的:“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进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精神及市政府领导关于2003年7月末前各单位全部联网并实现公文无纸化传输的批示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政务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更加有效地协调各有关单位进行政务信息化建设,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政务信息化机构的工作任务 (一)根据本单位的工作性质、业务范围,收集、整理、审核、加工、上报相关信息资料,及时更新海林公众信息网(数码城)建设需要的信息资料。 (二)负责本单位公文的制定、录入和公文传递的收发工作,为本单位查阅办公资料和收集决策参考信息。 (三)做好值班工作(特别是节假日值班),每天上、下午要上网查询两次,以保证公文的及时传递。 (四)做好网上传递公文的安全保密工作。对违规泄密者,调离工作岗位。 (五)做好本单位机器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保障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完成市政务信息化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各单位设备最低配备标准 (一)586以上档次的pc机一台,windows98操作系统。 (二)激光打印机一台。 (三)入互联网。 三、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上网须将海林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设置为首页(www.hailin.gov.cn)。 (二)各单位必须指定责任心强、有信息技术专长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没有按要求配备人员、设备的单位,必须在2003年7月末前配齐。 (三)经市政府办公室与通信分公司协调,对此次入网的各相关单位给予资费优惠。未加入互联网的单位,务于2003年7月末前到海林市通信分公司办理入网手续,有关入网收费的优惠价格见附表。市政府办公室将于近期对全市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督办检查,对没有按时完成此项工作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完成。 附件:入网收费价格表
二OO三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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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入网收费价格表
注:政务信息化涉及单位从即日起享受以上优惠价格且免交初装费。 主题词:政务信息
工作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办、委、群团。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法院,检察院,驻市单位。
海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7月1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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