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章 搜 索
 通 知 通 告
推荐文章 关于重新明确市委常委及市…
普通文章 关于海林市科级后备干部素…
普通文章 致全市组工干部的一封公开…
普通文章 关于做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
普通文章 海林市乡(镇)领导班子换…
普通文章 海林市市和乡(镇)两级人…
 相 关 文 章
没有相关文章
 推 荐 文 章
推荐文章 关于重新明确市委常委及市…
推荐文章 市委组织部深入开展“三个…
推荐文章 市委组织部围绕学习《昆山…
推荐文章 海林市引入平衡计分卡绩效…
 本 站 专 题
海林市采取“三项措施”切实做好困难党员走访慰问工作
作者:组织部 更新时间:2007-5-15 19:05:43  【字体: 】【加入收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2007年春节前,海林市委从市管党费中拿出4万余元,对134户困难党员进行了走访慰问。

一是认真把好调查申报关。市委组织部要求各基层党委站在保稳定、促发展,增强党组织“三力”的高度,按照“四优先”和“两不报”的原则层层申报。“四优先”即在困难程度相近的情况下,建国前的老党员优先;党龄相对较长、年龄相对较大的党员优先;奉献多、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的党员优先;非现任领导干部的党员优先。“两不报”即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党员不报;在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工作中起不良作用的党员不报。同时,将拟补助对象名单在党支部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合理确定补助对象。在认真核实基层党委上报的困难党员情况基础上,市委组织部重点对六类党员进行补助。一是党龄30年以上的老党员,特别是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二是家庭月人均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困难党员;三是家中有重症病人的党员;四是子女就学费用较高的党员;五是家庭遭遇突变的党员;六是曾为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党员。

三是与加强组工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相结合。市级领导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的同时,部内领导及全体干部也分头深入到每位困难党员家中,了解困难党员情况,切身体察群众疾苦,当面征求对组织部门的意见,使组织部全体同志受到一次深刻的触动和教育。

 

中共海林市委组织部

2007213

文章录入:李智    责任编辑:李智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加入收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海林市委组织部 版权所有 © 2007 
    承办单位:中共海林市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453-7330809 邮编:157100 电子邮箱:hlswzzb@163.com
    推荐浏览分辨率:1024*768 推荐浏览器:IE6.0及以上
    网站技术支持:于林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