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监管制度,实现以管促学
海林市在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中建立三项监管制度保障终端站点安全、规范和高效的运行。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保障设备正常运行使用。海林市为确保远教设备能够正常投入到远程教育教学中,制定了《终端站点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对设备的日常维护、操作和管理员交接等方面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与乡镇签订了《设备管理与使用责任书》,同时乡镇与所辖终端站点村也签订了《设备管理与使用责任书》确定了乡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村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管理员是使用责任人,分别对远教设备安全使用负相应的责任。通过制度制约,保障设备正常运行使用。二是制定考核机制,促进远教快速发展。制定了《远程教育工作考核评比制度》,明确规定了评比内容,将站点管理员配备、站点的运行、设备、党员干部群众参学情况、站点学用效果的发挥等12项纳入了评比范围,对各项评比内容进行纵向与横向对比后给予评分,并对考核对象择优奖励,择劣惩罚。三是建立远程监管,强化监督管理体系。为进一步加强对终端站点的监督管理,海林市组建了海林市远程教育“网上信息群”,目前62个终端站点村全部加入信息群,实现只要上线就可以实时监控,一些共享站点管理员和农技人员也加入了该群。通过远程监管系统的建立,更好地监督和促进了农村党员干部的学习,实现以管促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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