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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创新工作推进机制 实行基层组织建设项目化管理
作者:组织部 更新时间:2007-5-22 18:33:40  【字体: 】【加入收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海林市在推进基层组织建设重点工作中,引入企业经营理念,用专项推进的方式,由专人负责具体策划、组织实施,确保重点工作优质高效落实。

1、突出重点选项目。确定了“党建致富链”、村级治理新模式、村级绩效考评、“基层组织五个基本建设”、发展党员“三推一定”和票决制、中澳合作中国领导人才绩效评估体系研究项目试点等8个创新性、突破性的重点项目,实行专项推进,牵动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

2、打破常规定责任。为加强抓基层组织建设力量,对部内人力资源进行整合,打破组室界限,在从事过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人员中,择优选定项目责任人,原工作岗位不变,对本职工作和所承担的项目负双重责任。实行项目化管理责任制,项目设总负责人、总协调人、项目责任人和项目工作人员,项目总负责人对各项目全面负责,把握全局,对涉及面大的相关活动发挥参谋、协调、指导作用;项目总协调人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监督指导、统筹协调,调控具体工作进展;项目责任人负责分管项目的具体策划,具体操作,领导项目工作人员独立完成项目具体实施工作。

3、建立机制促落实。制定了《海林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办法》,项目实施前,由项目责任人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推进措施、重点工作安排等;项目实施中,专人督办、专题指导,并实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项目完成后,实行绩效评估制度,由项目责任人写出书面总结报告,提供原始佐证材料,申请项目验收,经项目总负责人审核把关后,由部长办公会统一组织评估验收。对贡献突出的项目承办人给予奖励,作为先优评比和优先提拔使用的依据。

通过实行项目化管理,一是有效破解了基层组织建设的难点问题。所选项目都是适应当前形势任务需要,需重点推进的工作,通过选题立项突出重点,通过专项推进突破难点。二是确保了基层组织建设重点工作落到实处。项目实行专人负责、专人指导、督办、检查,避免了责任不清、顾此失彼。三是锻炼了组工干部队伍。组织部长直接听项目责任人汇报,增强了干部的压力和动力;打破组室界限分解项目,促使干部多方面了解组织工作;通过让项目责任人独挡一面抓项目落实、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组工干部讲课等方式,着力培养“专家型”组工干部,增强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协调、谋划等能力。

 

海林市委组织部

200741

文章录入:姚清波    责任编辑:姚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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