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发展型、服务型组织部,更好地承担起为海林市加快振兴崛起提供坚实组织保证的重任,特提出海林市委组织部干部加强自身建设8条行为规范。
一、淡泊明志,甘为人梯。政治坚定,对党忠诚,以振兴海林、服务人民为己任。守己自知,恪尽职守,脚踏实地不浮躁,埋头苦干不张扬,为党聚才不患个人得失。
二、谦虚好学,本领过硬。虚怀若谷,终身学习,努力达到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服务大局、知人善任、整合资源、开拓创新、工作落实六种能力强的要求。
三、求真务实,创新进取。遵循规律,探求真理,说实话、想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敢闯敢冒,善于创新,努力创建一流业绩。
四、勇于负责,公道正派。勇挑重担,敢担责任,知过能改,不回避矛盾,不怕得罪人。办事公道,敢于提不同意见,敢于为受到不公正对待的人讲公道话,不让求真务实者吃亏。
五、心胸开阔,团结协作。广开视野,胸怀大局。对内打造冠军团队,对外广泛联系沟通,凝聚各方力量和资源,发挥整体联动的组织工作效能。
六、严谨细致,讲求效率。按章办事,严守程序,优质高效,精益求精,不因主观原因发生原则性错误、常识性失误和环节性延误。
七、惜时节俭,廉洁自律。惜时如金,勤俭节约,严守法纪,不跑风漏气、讨好买好,不利用工作之便徇私情、谋私利,不在公务活动中要求或接受特殊照顾和服务。
八、修身正心,情趣健康。常健身,增强体魄;常自省,增进心智。培育诚实守信的人格魅力,追求健康有益的生活情趣,不萎靡懒惰,不贪图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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