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全市人民身体健康,严防疫情输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3月30日以来“离牡抵(返)海”人员需立即主动前往核酸检测机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主动向属地社区(村屯)报备。
二、对疫情流行省份及中高风险地区抵(返)海人员实行闭环管控;对省外低风险地区抵(返)海人员在实行“入城即检”基础上,居家健康监测三天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得随意流动。
三、从即日起通往海林域外客运停运,恢复时间另行通知。日常生活物资保供车辆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持有行业主管部门证明方可通行。所有牡市居住的通勤人员或公出人员,就地居家办公,带头执行所在地管控政策。
四、对省外和省内重点地区来海运送货物车辆,要严格落实“四方责任”,落地核酸采样后,由生产单位及经营主体“手递手”全程陪同,对其进行闭环转运至装卸货物地点,装卸货物后对司乘人员落实管控措施,或闭环管理直至离开海林,属地或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必须安排专人进行全过程监管。针对当前备春耕生产特殊时节,各乡镇“三局两场”要落实属地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到交通卡口对运送保供、农用物资车辆全过程监管。
五、歌舞娱乐场所、游戏厅、网吧、剧本杀、密室逃脱、足疗店、按摩院、洗浴场所、室内健身场所、室内台球室、室内儿童游乐项目、位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小旅店等空间相对密闭的经营场所立即暂停营业。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避免大规模人员聚集。
六、广大市民要关注个人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十大症状”,需先行向社区报备,并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七、所有居家健康监测和居家隔离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应管控政策,违反管控政策要求的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加强社会、市场秩序监管,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决定和命令、抵返海人员不按防控要求报备等行为,以及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部门将依法从严惩处。
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