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部分管控措施做出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大市民坚持非必要不离海,确需离海的不前往疫情流行省份及发生疫情地市,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三站”及交通卡口主动填报并出示“牡疫控”出城信息。
(二)所有抵(返)海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向单位和社区(村屯)“双报备”,并主动接受查验。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的人员实行闭环管控,采取集中或居家隔离措施;对来自省外低风险地区人员实行“入城即检”,并进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1次核酸检测。
(三)牡丹江域内(不含爱民区)居住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通勤人员需凭通行证(由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审核出具),并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入,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严格执行“扫双码、测体温、戴口罩”措施。各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好人员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禁止组织、参加各类聚餐、聚会等活动,有住宿条件的要安排职工就地居住。牡丹江爱民区居住的我市通勤人员,坚持就地居家办公,带头执行所在地管控政策。
(四)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托管班、自习室等场所暂缓营业,幼儿园暂缓开园。中小学校依据教育主管部门要求适时恢复线下教学。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看守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加强人员防护、开展健康监测,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五)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企事业单位要落实行业主管(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积极组织开展对重点行业、重点环节、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重点人群要积极主动响应各部门要求,严格按标准按频次进行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
(六)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居民特别是60岁以上无禁忌症的老年人,要尽快接种疫苗,到公共场所要积极主动配合查验新冠疫苗接种情况。
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