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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山市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政务诚信承诺书

日期: 2025-02-13 来源: 海林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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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发挥政府诚信表率示范作用,坚持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海林市山市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遵守党纪国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职业规范、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行为操守,强化自律和信用意识,严格责任追究,营造风清气正、守信践诺的良好氛围,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表率。

二、坚持依法行政。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行使职能,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行和依法监督。

三、主动公开信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和方式,做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优质高效服务。严格执行政务服务“首问负责制”,及时办理和答复企业申请和咨询;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规范优化审批流程和权限,按照全市政务服务办理的统一要求依法高效办理;切实落实“办事不求人”“最多跑一次”“信用承诺制”“一网通办”等利企惠民政策措施。

五、严格执法监督。严格执法程序,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和行政检查。执法人员统一持证上岗,做到文明公正执法,推行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

六、严守廉政底线。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绝不以权谋私,不接受服务对象的现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不以任何形式对服务对象进行索、拿、卡、要。

七、诚恳接受监督。认真对待群众及企业投诉,及时核实投诉事项,对违反政务诚信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以上承诺,请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对象、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承诺服务事项: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维稳和综治方针政策;负责开展维稳和综治宣传,预防群体事件发生;承接和协助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组织协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310835786694722

承诺有效期:2025年2月8日-2026年3月8日

山市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承诺日期:2025年2月5日

来源:海林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撰稿:徐娜

校对:徐娜

一审:于浩

二审:张丹

三审:潘大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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