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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海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各镇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2019年工作思路。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aili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海林市人民大街737号,邮编:157199,电子邮箱: hlszfyjb@163.com)。
一、概述
2018年,我市全面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牡丹江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时效,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制定印发了《海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海政办发〔2018〕52号)、《海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海政办发〔2018〕31号)、《海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海政办发〔2018〕38号)、《海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海政办发〔2018〕59号),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经过全市各单位、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果。
(一)推进决策和监管信息公开。出台了《海林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议事规则》、《海林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海林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海林市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再造工作实施方案》、《海林市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海林市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海林市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海林市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文件。推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8件和政协委员提案20件并对答复全文进行了及时公开。对26件利民实事落实情况和进展情况分阶段进行了及时公开。出台《海林市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海林市市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海林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海林市机构改革涉改部门预算及债权债务调整工作方案》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发布。2018年7月10日在市政府网站发布2017年会计监督检查公告。 在市政府网站发布关于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情况公告公示。印发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海政办发〔2016〕15号),对“双随机、一公开”进行了全面部署。印发了《关于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海政办发〔2017〕6号),对事中事后监管进行了部署,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对“双随机、一公开”进行了再部署,深入推进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印发了《关于双随机联合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政办发〔2017〕32号),减少检查频次,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印发了《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海政办发〔2018〕50号)及《关于落实“法治建设年”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责任,确定科学监管综合监管的基本原则,对重点领域进行了监管。全面开展综合监管,推进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发展。印发了《海林市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制发了《2018年海林市开展垄断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对垄断企业在经营中垄断行为,及全市供水、供热、供气、电力重点领域价格和收费等重点领域进行了专项监管,严厉打击垄断行业违法犯罪行为和行业腐败。各行政执法单位已建立健全“两库一单”制度,即市场主体名录库、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已开展对行政执法人员及市场主体的随机抽取,并按抽查事项清单规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有效提高了监管执法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于2018年7月开始正式进入牡丹江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解读《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和国外优惠贷款申请办事指南》指导谋划2019年向上争取项目70个。按季度公开了污染源双随机监管信息,处罚决定、停产整治决定、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源检测信息等。公开了中央环保督察移交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和日常信访案件办理情况信息。协调为企业开设信息公开平台,监督企业公开自行监测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
(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加快推进审批项目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监督、项目竣工等信息公开。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2018年海林市食用菌种植基地项目招投标公告。完成交通重点项目3个,在招标网上进行公开。对新建教育实验幼儿园项目、二道教师周转房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进行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在黑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项目审批、备案,同时在该平台向全社会公开项目基本信息(涉密项目及涉密信息除外);在政府网站设立专人每月定期公示审批(备案)项目信息,2018年共公示审批(备案)项目96个。完成疾控中心项目公开招标并进行相关公示;对锦荣木业、俪徕国际花园二期、海林北站、横道河子东站等1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受理、拟审查、审批三个阶段进行了公开。依托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中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对海林市杨子荣烈士陵园陈列馆等13个项目公开招投标,木荣路等9个项目直接发包项目进行了公示;依托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对项目报建、招投标、合同备案、施工图审、质量监督登记、安全监督手续、施工许可、竣工备案全流程八个环节进行公开公示,涉及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图纸审查单位、检测单位涉及七方主体,2018年共报建了前进街等26个项目,均进行了及时公开。在哈牡客专线(海林段)国家重点项目用地审批上,打破常规、即时受理、即时审查、即时报批、即时公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任务。对哈牡客专铁路建设项目各项用地审批依法依规进行公开,被征地农户及时得到了知情权。海林市牡丹江治理海浪河长汀三家子堤防工程、海林市五虎林河柴河段治理工程、海林市城区中部雨污分流管网改造项目、海林市节水灌溉工程、海林市2018年农村饮水巩固工程等招投标信息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发布信息,公开招标,并在网上发布中标信息公告。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招标信息在海林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公示。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依法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等信息。在政府网站公开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和办法。印发了《海林市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召开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会议,解读了招生办法,在各学校门口进行了公示。积极宣传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通过向学生、社会发放宣传单,微信公众平台,张贴宣传画等方式,并通过社区、妇联、团委等群团组织广泛宣传,形成了良好的社会资助氛围。制定并下发《海林市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在黑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海林市政府门户网站,对依法必须招标的审批、核准备案项目的项目名称、地点、建设内容、投资规模、项目法人、建设期等信息进行公开。依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公开采购项目公告(含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34批次;招标文件36批次;中标结果247批次;采购合同496批次。在中国海林门户网站增设了“信用海林”栏目。印发了《海林市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并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依托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中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对海林市杨子荣烈士陵园陈列馆等13个项目公开招投标,木荣路等9个项目直接发包项目进行了公示。2018年海林市网上公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3个,供地7宗、15公顷,其中出让2宗、12公顷;划拨5宗、3公顷。网上公开供地结果公告8个,有效地保障了土地交易公开透明。
(四)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信息公开。制定了《海林市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全面完成2个贫困村脱贫出列,324户699人脱贫的年度任务,新识别1户3人;实施雨露计划,45人符合补助条件,可以享受春、秋季学期每人1500元的补助,合计6.75万元;小额贷款贴息,对全市672户贫困户中有贷款资质并符合信贷条件的461户贫困户,共发放贷款2217.85万元;风险补偿金82.86万元;杏孢菇工厂化生产车间项目计划总投资470万元;“1+N”产业扶贫项目,项目投资323万元。上述各项内容经过村级公示后,在海林市政府网进行了公告。制定了《2018年海林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海市监发〔2018〕28号。开展互联网+医疗,推动“健康海林”建设。积极组织全市医疗机构,利用互联网高效便捷的技术优势,带动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电子病历系统、医学影像系统、实验室检查系统、预约诊疗和远程会诊等互联网信息系统建设。海林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保障性专栏中对2017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廉租房入住、廉租补贴发放明细等内容进行了公示。公开交通安全提示和防火防盗提示等信息118条。对重大雨情、防汛工作动态发送简报,并在省水利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并不定时在海林市电视台、牡丹江晨报发布关于工程建设、河长制工作推进、防汛演练、培训等工作信息。为了加强草原资源保护,由市采购中心采取公开网上询价方式,公开招聘哈尔滨市大地勘察测绘有限公司进行草原清查工作。在政府网站公示2017年10月份至2018年4月份低保新增人员名单和海林市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五)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海林市2018年政府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以及财政转移支付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举借债务情况(2017年12月23日,人大会议召开后审议通过),于2018年1月10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部门预算,包括单位基本情况、部门预算表、有关情况说明、名词解释,于2018年1月26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2018年10月19日海林市七届人大十五次会议批准海林市2017年决算草案,会后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于10月22日将部门决算批复至部门,各部门于11月3日在市政府网站公开2017年部门决算。
(六)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我市在门户网站、微信公号设置了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等相关栏目,目前已经发布国家、省、市等各类信息100条。
(七)加强舆情回应。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舆情监控制度化、常态化,手段多样化。坚持每日专人监控舆情,每周根据舆情情况出《舆情专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实行常态化报送。发现对市委、市政府工作和海林市形象产生重大影响的网上负面报道、负面言论(新闻报道、论坛、微博、微信),以及遇到紧急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做出反应,上报舆情,做好《舆情日报》。同时加大舆情反馈处置力度,对反馈不及时的涉事单位、部门予以问责。到目前共编写《舆情专报》18期,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了有效参考。同时,加大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力度,开展网络“七条底线”宣传教育活动,严厉打击网上“九种乱象”。使全市网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八)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海林互联网+政务平台开发完成,已上线试运行。在线公开了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实现了更多事项网上办理,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建立了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平台共发布事项为791项,能够达到2级办理深度(原件预审)的事项数为367项,能够达到3级办理深度(原件核验)的事项为83项。目前平台网上可办事项率为56%,其他事项类型目前基本为办事指南,后期还将逐步更新调整。同时组织行政审批人员开展了两轮培训。
(九)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建设。积极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实现多渠道受理、网上一平台办理、线上线下多渠道反馈,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按照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关于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文件要求,我市对现有实体政务大厅进行升级改造,共有环保局、规划局、畜牧局、文广新局、教体局、农业局、农业执法局、水务局、卫计局、住建局、民政局、国土局、人社局,交通局、林业局、城管局以及市场监督管理局17个部门入驻,可办理事项597项,占全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共805项)74%。另外其它涉及便民服务的公安、人社、民政、税务等各各单位的办事大厅设为分厅统一管理。制定了各项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完善了AB角工作制,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人民办事中心已开工建设,结合国家、省市关于“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工作部署及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我市积极开展新的实体办事大厅人民办事中心建设工作。目前项目前期各项手续已办理完毕,并于11月开工,预计2019年底竣工。项目选址于海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18099平方米,建筑面积9129平方米,建筑为地上四层,地下一层。建成后全市除交警的车管大厅外的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都将入驻。
(十)优化审批办事服务。一是权责清单调整工作。按照《黑龙江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黑政办发[2017]74号)文件精神,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海编办联发[2018]22号)文件,对申请调整权责清单事项及变更要素的相关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规范,明确调整程序,加强对调整清单事项及要素的审核,并随时关注各部门法律法规的变动情况,协调各相关单位及时进行调整。2018年,共调整行政权力74项,其中,取消行政权力69项,增加5项。为了确保权力事项的顺利衔接,印发了《海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有关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海政规〔2018〕2号),确保调整的事项落实到位,并通过“中国海林”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二是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再造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及《2018年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海办发[2018]23号)文件精神,制定下发了《海林市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再造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做好海林市政务服务事项流程优化、规范和再造工作的通知》,先后对政务服务事项相关单位进行了2次培训,分别于7月24日、9月26日召开了次全市流程再造工作推进会议,经过7个月的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再造,我市30家政务服务事项单位共优化事项805项,其中行政权力事项687项,公共服务事项118项。共减少环节215个;共减要件679个;共减时限5329天。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654项,实现网上审批事项127项,并完成“省政务服务流程再造平台”的录入工作,达到省要求的“三级四同”标准,实现了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为“一网通办”奠定了基础。
(十一)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建立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实施清单管理,真正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实现政务公开的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一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部门职能、行政审批项目的依据、内容、条件、程序、时限、结果服务承诺、政务投诉渠道、以及涉及本部门的主要政策法规名称、行政执法等资料对外公开,并接受网上审批及监督。二是将部门各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办事流程图等印制成图板上墙,方便群众办事。三是利用单位墙报、横额、标语等方式公开各项法律法规、政策等,使其深入民心,家喻户晓。四是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修改更新。坚持每年一次的全面修改完善和更新以及结合行政审批政策的变化及时修改更新公开内容。
(十二)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组织海林市的教育体育、生态环境、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主管部门分别制定了本行业本系统相关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和编制所涉及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市政府办组织编制了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将涉企政策信息公开情况纳入政务公开考核体系,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1-3月份,按相关规定开展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制定下了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海编办发〔2018〕4号),2017年应参加年度报告公示的法人单位为205家,实检205家,参检率100%。并通过“牡丹江事业单位在线”网站对205家法人单位的年报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018年6月份,对事业单位开展了1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海编办发〔2018〕10号),按规定程序抽取了6家事业单位做为此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检查对象”,通过审查,对存在问题的4 家单进行了整改,并对通过“中国海林”政府网站对抽查情况进行了公告。
(十八)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前依法依规严格审查,重点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进行严格审查,避免了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坚决依法保护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能够做到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市2018年利用政府网站、电视台、公示板、电子屏等载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43000条,主要类别有:重大决策、重大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突发事件、行政执法结果、行政审批、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就业、社保、环保、教育、扶贫、优抚、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收费等相关信息。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统计表
项目 |
政府网站 |
政务微信 |
其他途径 |
数量 |
4300 |
2000 |
33400 |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共发生4件。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市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生复议、诉讼的现象。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1、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在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市政府共收到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48件,其中,农业农村工作方面12件、道路交通方面3件、环境保护和城市建设方面25件、教育卫生方面4件、其它方面4件。市政府对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予以高度重视,按照性质内容以及涉及部门进行梳理归类,并印发《海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的通知》(海政办综〔2018〕2号),将各项承办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不断创新办理思路,努力提高办理水平。48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已全部向代表进行答复,依据代表反馈情况来看,普遍对承办工作表示满意。48件建议,其中:已经解决的有6件,占建议总数的30%;正在解决的有13件,占建议总数的65%;因条件所限暂不能解决的建议有1件,占建议总数的5%。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统计表
项目 |
已经解决 |
正在解决 |
暂不能解决 |
数量 |
25件 |
21件 |
2件 |
2、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在市七届政协三次会议上,市政府共收到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19件,其中,涉及环境保护和城市建设方面6件、道路交通方面1件、文体教育方面4件、其它方面8件。市政府对这些提案高度重视,按照性质内容、涉及部门进行梳理归类,并印发了《海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的通知》(海政办综〔2018〕2号),将各项承办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19件提案已全部向委员进行了答复。从委员反馈的情况看,对承办工作普遍表示满意。19件提案,其中:已经解决的有4件,占提案总数的31%;正在解决的有9件,占提案总数的69%。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统计表
项目 |
已经解决 |
正在解决 |
暂不能解决 |
数量 |
9件 |
4件 |
6件 |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暂无发生。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基层单位(包括乡镇、街道)因无政务公开机构、无专职人员,一旦有政务公开任务往往是找不到人,有不少基层单位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都心不在其位,想尽早换岗,造成基层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流动性较大,导致兼职人员变换频繁,不利于工作衔接持续开展。
二是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省级政务公开知识培训的机会较少,政务公开知识涉猎层次较低。基层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人员整体素质难以得到有效提高。
三是无专项办公经费。因上级财政部门无列支此专项经费的文件,因此尚未列入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导致基层缺少此专项办公经费。
四是缺少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基层单位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时,由于基层工作人员存在接触层次、知识面窄、素质较低等原因,对上级业务部门提出的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举措存在解读有误或理解不透等情况,总怕把上级文件要求落实偏了而被追究责任,因此在工作落实上有时相对较慢。
五是政府网站维护人员力量不足。由于全省编制冻结、逐步压缩编制数量,在加强对互联网新技术新业态的跟踪分析和扩大监管领域等方面,缺少专业技术人才,缺少技术过硬的硬件维护人员及网站程序开发、页面设计、网络美工人员,无法有效保障网站应用开发、网页设计美观和程序稳定运行。同时,二级网站维护工作力度不够。缺少专职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有些部门所负责的网业、新闻得不到及时更新,网站维护不到位。
六是舆情管控难度增大。随着自媒体时代的来临,信息的传播渠道多、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为舆情监控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四、2019年工作思路
一是积极打造政府网站群。按照国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国政办综《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重新策划中国·海林门户网站,建立并完善各级子网站。
二是不断搭建新的网宣平台。围绕党的十九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等全市中心工作,精心策划制作重大活动主题,同时加强与报纸、电视等传统宣传媒体的协同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开辟专题专栏,增加视频访谈类栏目,通过专题版块,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海林的投资环境、资源优势、招商项目、开发区建设,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
三是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监管。进一步规范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强化网络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处置机制,做到对重大新闻事件、敏感问题在第一时间发现、处置、回复,避免出现不良后果,使全市网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是创新对外宣传思路。向《今日头条》手机APP推送信息;组织新媒体走基层活动,将“互联网+”渗透到社会发展的各行业领;利用新技术制作宣传介绍海林的H5;尝试利用抖音、快手等创意短视频社交软件宣传介绍海林,进一步提升海林的知名度。
五是“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等后续工作。做好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推广使用,协调全市涉及政务事项部门根据要求进行事项调整;做好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监督管理工作,面向社会公开办事流程,设立意见反馈邮箱,及时整理并答复群众意见、建议;认真研究政府协同管理办公系统政务办公软件(OA)的研发。
六是梳理权责清单事项。严格按照“所有权力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权力”的原则,对权责事项进行调整。对需要完善的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进行补充和调整,按要求应当取消的事项坚决取消,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依法公开,保障权力透明运行。每年在“中国海林”政府网站公开权责清单调整情况,及时公告动态调整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
七是优化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梳理、完善,确保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等与省政府规定一致。完善运行流程,简化行政审批行为,优化审批程序,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八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更新、废止情况,及时转变监管方式,调整权责事项的运行流程。
来源:政府办
撰稿:
校对:
一审:政府办
二审:政府办
三审: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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