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报批海林市横道河子赏雪文化旅游等三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请示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呈报的《关于报批海林市横道河子赏雪文化旅游等三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海自然资呈〔2026〕116号)已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海林市横道河子赏雪文化旅游等三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确定的用地面积、性质、界限和范围。具体是:
(一)海林市横道河子赏雪文化旅游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他商业用地,规划用地面积8627.50平方米(其中:1-1地块719.69平方米,1-2地块401.92平方米,1-3地块1655.65平方米,1-4地块531.76平方米,1-5地块5318.48平方米)。
(二)海林市人民大街南侧3#地块(3-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规划用地面积17936.99平方米。
(三)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海水库工程兴农林场集中安置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总用地面积32.89公顷,分18个地块。其中:XN-01地块,用地性质为供水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0.24公顷;XN-02、XN-03和XN-04地块,用地性质为机关团体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0.50、0.69和0.73公顷;XN-05和XN-06地块,用地性质为排水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0.57和0.25公顷;XN-07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0.21公顷;XN-08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规划用地面积为0.89公顷;XN-09地块,用地性质为环卫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0.07公顷;XN-10地块,用地性质为物流仓储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0.67公顷;XN-11、XN-12、XN-13和XN-14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城镇住宅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4.08、5.77、3.08和4.68公顷;XN-15和XN-16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XN-17地块,用地性质为机关团体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3.02公顷;XN-18地块,用地性质为城镇村道路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3.98公顷。
二、同意《规划》确定的功能分区结构,按照规划提出的总体结构和要求,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中进行深化落实。
三、同意《规划》确定的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指标。其中,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为强制性指标,必须执行。其它指标为指导性指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把关,严格审批程序和审批要件,确保按规划意图实施。
经批准的《规划》是该地块开发建设和土地管理的法定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进行规划调整必须依据法定程序进行办理。望接文后,及时向社会公示并组织实施。
海林市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9日
来源:海林市自然资源局
撰稿:吴树利
校对:赵晓光
一审:王立海
二审:孔德明
三审:李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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